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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制陶的工艺成就
陶器是人们学会把粘土制成各种形状,经过火烧而成的器皿。换句话说,陶器是粘土(原料)和火(烧成)通过人的活动(原料加工、成形、烧窑等)来实现的。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能够进一步认识到原料与烧成对提高陶器质量的重要性。为了达到提高陶器质量的目的,首先就必须对制陶原料进行加工或者寻找新的、更适宜的原料。从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上看,作为制陶的原料一般是经过选择与淘洗的。可以想见,人们在选择较好的原料后再对它进行淘洗,以便把泥中的渣滓去掉,然后才用来成形制坯的。这种经过选择与淘洗的原料,一般用来制作精致的食用器和储藏器皿。有的还根据用途的不同而对原料进行加工,有意识地加入砂子、贝壳末和草秸末一类的膦和料,为的是改变原料的性质,除便于成形外,并在烧造过程中,不至于变形和烧裂,烧成后还具有耐高热而不破裂的性能。这种经过加工的原料多用来制作较大的炊器。因此,一般考古工作者把陶器的原料划分为泥质与夹砂两大类。
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的陶器,尽管它们具有一定的原始性,但也有泥质的与夹砂陶之分,可见当时已对制陶原料的性能有了较多的认识。先是有意去寻找好的原料,然后对其加工、淘洗、制坯,有的还根据用途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对原料加砂等以改变它的性能的方法,制陶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不过,这时陶质一般松脆,器壁也厚薄不均,说明在制陶原料处理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继之是仰韶文化的陶器,它的陶质较前有很大进步,原料一般经过精致的淘洗,陶质细腻,器壁也较薄。根据器物不同的用途,也有加入羼和料的,也有一些原料不经加工就直接用来制作陶器的。大体说来仰韶文化的制陶水平,不论在原料的选择、淘洗与加工上都较前有很大进步。在仰韶文化的基础上的龙山文化的制陶水平,又有了新的发展,仅从制陶原料上说,除对原有的原料进行淘洗和加工外,还找到一种白色的粘土(瓷土),并用它烧出了胎质呈白色的“白陶”。这种“白陶”在黄河中上游部分龙山文化遗址和大汶口遗址以及长江中下游和福建等地部分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均有发现。究其原料已经不是一般的粘土,经化验证明是用一种瓷土或者不很纯的瓷土烧成的。因此,它们的化学组成已接近瓷器,只不过是烧结程度较差而已。所以,考古工作者还是把它划分到陶器的范畴。但是,作为制陶原料--瓷土的发现,并已被广泛使用,这不仅在制陶原料上是个大的突破,而且为我国瓷器的出现创造了一个重要的条件。